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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受獎人甄選通知
一、基金會沿革:
宋作楠先生於1960年創立了勤業會計師事務所,1986年為推動臺灣會計學術的研究風氣,宋作楠先生及勤業全體同仁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勤業會計研究基金會,以幫助大學會計及企管等相關學系清寒優秀學生及獎勵對會計學術及實務的研究,積極投入社會公益,不斷擴大贊助管理與會計的學術活動。2003年勤業會計師事務所與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結合新設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為感念宋作楠先生對會計及管理的教育與實務無私、無我的奉獻精神,勤業基金會更名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基金會已於2012年設立網站,請進入網頁http://www.tnsfoundation.com.tw/ 進一步了解基金會各項活動。

二、宗 旨:
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為獎助各公私立大學家境清寒或需要協助、品學兼優之大學部會計系學生,特設置「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三、申請資格:
(一) 會計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二) 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三) 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
(四) 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四、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本年度獎助學金名額不超過24名,每名新台幣六萬元整,分上下兩學期發放。

五、申請日期:
一○一年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止。

六、申請手續:
填具本獎助學金申請書連同下列文件函寄本基金會甄選。
(一) 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
(二) 系主任就品學及清寒狀況之推薦信。
(三)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四) 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
(五)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

七、符合獎助學金申請人數超過限額時,依下列次序優先發放之:
(一) 家境清寒經政府列為一、二、三級低收入戶者。
(二) 符合以下特殊情況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 父母雙殁者;
2. 父殁或母殁之單親家庭者;
3. 家庭內有重症病患者 ;
4. 家庭收入較低者。
(三) 學業成績較優者。

八、本會設置獎助學金甄選小組,於一○一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審核申請資料並綜合評比後決定受獎名單。
(一) 一○一年十二月舉行頒獎典禮頒發獎助學金半數新台幣三萬元。
(二) 一○二年六月發給獎助學金餘數新台幣三萬元,受獎者必須提出以下書件予本基金會審查:
1. 受獎者應於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檢附一○一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含全班排名)正本及在學證明各乙份,向本會請領獎助學金之半數。

2. 獎助學金甄選小組審查受獎者一○一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含全班排名)如符合學業總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之申請資格且仍在學者,由本基金會於一○二年六月以支票掛號寄交受獎者獎助學金餘數新台幣三萬元;其未能符合請領資格者,由本基金會以函件通知之。
(三) 受獎者如未依本款規定檢附相關書件請領獎助學金餘數者,視同自動放棄。

九、受獎者如經發現申請書件有虛偽情事,即取消其受獎資格,無條件全額歸還獎助學金並自負法律責任。

十、申請獎助學金所檢附之各項證明文件,不論受獎與否概不退還。

十一、申請學生填寫之申請書及應檢附之文件不全或逾期(郵戳為憑)送交者,本基金會概不受理。


【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聯絡訊息】

聯絡人:黃瑞華小姐
電話:(02) 2545-9988 分機 2615
傳真:(02) 2545-9969
E-mail:lydiahuang@deloitte.com.tw
地址:(10596)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宋作楠基金會網頁:http://www.tnsfoundation.com.tw/

下載101年度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系主任推薦函
下載101年度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申請書

發佈日期:201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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